本人于2015年在山南春雨梧桐购买的房屋,有质量问题物业没有找到人维修(所有房间墙体下方返潮吐碱),还让业主交物业费,说是不交物业费不给拿钥匙不维修。后来交了物业费还是不维修,到现在我们还在等着。两年多一天房子没住上,交了叁仟多物业费,还在外面租房子结婚。
难道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督这样的强买强卖嘛?